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:
(一)规划咨询:含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;
(二)项目咨询: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、投融资策划,项目建议书(预可行性研究)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、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,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咨询等;
(三)评估咨询: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、资金申请报告、PPP项目实施方案、 初步设计的评估,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、后评价,项目概预决算审查,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;
(四)全过程工程咨询:是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管理、咨询和服务,由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,为项目决策、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。有关工程设计、工程造价、工程监理等资格,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。
特点
1. 工程咨询业务弹性很大,可以是宏观的、整体的、全过程咨询,也可以是某个问题、某项内容、某项工作的咨询。
2. 每一项咨询任务都是一次性、单独的任务,只有类似性而无重复性。
3. 工程咨询是高度智能化服务,需要多学科知识、技术、经验、方法和信息的集成及创新。
4. 工程咨询牵涉面广,包括政治、经济、技术、社会、文化等领域,需要协调和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,考虑各种复杂多变因素;
5. 投资项目受相关条件的约束性较大,咨询结果是充分分析、研究各方面约束条件和风险的结果,可以是肯定结论,也可以是否定结论。结论为“项目不可行”的评估报告,也可以是质量优秀的咨询报告。
6. 工程咨询的成果带有预测性、前瞻性,咨询的成果除了咨询单位自我评价外,还要接受委托方或外部的验收评价,要经受时间和历史的考验。
7. 工程咨询提供智力服务,咨询成果(或产出品)属于非物质产品。
原则
(1)独立
独立是指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,不受客户和其他方面偏好、意图的干扰,独立自主地执业,对自己完成的咨询成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工程咨询单位的独立性,是其从事市场中介服务的法律基础,是坚持客观、公正立场的前提条件,是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因素。
(2)科学
科学是指工程咨询的依据、方法和过程应具有科学性。工程咨询的科学性,要求实事求是,了解并反映客观、真实的情况,据实比选,据理论证,不弄虚作假;要求符合科学的工作程序、咨询标准和行为规范,不违背客观规律;要求体现科学发展观,运用科学的理论、方法、知识和技术,使咨询成果经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。工程咨询科学化的程度,决定工程咨询的水准和质量,进而决定咨询成果是否可信、可靠、可用。
(3)公正
公正是指在工程咨询工作中,坚持原则,持公正立场。工程咨询的公正性,并非无原则地调和或折衷,也不是简单地在矛盾的双方保持中立。在业主、咨询工程师、承包商三者关系中,咨询工程师不论是为业主服务还是为承包商服务,都要替委托方着想,但这并不意味盲从委托方的所有想法和意见。当委托方的想法和意见不正确时,咨询工程师应敢于提出不同意见,或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协调或裁决,支持意见正确的另一方。特别是对不符合宏观规划、政策的项目,要敢于提出并坚持不同意见,帮助委托方优化方案,甚至作出否定的咨询结论。这既是对国家、社会和人民负责,也是对委托方负责,因为不符合宏观要求的盲目发展,不可能取得长久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最终可能成为委托方的历史包袱。因此,工程咨询是原则性、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既要忠实地为委托方服务,又不能完全以委托方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。
工程咨询单位及其执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,不应为了自身利益,丧失原则性。